肖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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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扬
首席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任期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任期
1998年3月-2008年3月
副职
祝铭山等 → 曹建明等
前任
任建新
继任
王胜俊
个人资料
出生
1938年8月(80歲)
 中華民國广东省河源县
政党
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母校
中国人民大学
职业
官僚
网站
新华社:萧扬简历

肖扬(1938年8月),广东省河源县(今河源市)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196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中共第十五、十六届中央委员。曾于1998年至2008年间,出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1]




目录






  • 1 仕途


  • 2 执掌最高法院


  • 3 退休生活


  • 4 参考文献





仕途


1962年大学毕业后,肖扬被分配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干校担任教师;八个月后,被调回广东。曾长期在基层单位工作;历任曲江县公安局干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办公室干事,县办副主任,乡公社党委书记,县委常委、兼县办主任;韶关市武江区区委书记,清远地委副书记等职。1983年,萧扬调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1986年,升任检察长。1989年民运过后,在邓小平的“临时大政策”设想下,萧扬提出设立惩治贪污贿赂专门机构的设想,并参与了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局的创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的首个反贪局[2]


1990年,肖扬调中央工作;升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1992年起,又兼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1993年,出任司法部部长,成为李鹏内阁成员;1998年3月,当选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并于2003年3月连任。



执掌最高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内,肖扬致力于司法改革;在基层人民法院曾进行过诸多试验:如北京朝阳区法院的诉前调解与和解机制改革,天津法院在司法救助上的探索等。官方媒体评价其司法改革中,当列首位的突破性进展是,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对死刑复核权的收回。[3]



退休生活


2009年6月10日,中国人民大学举行仪式,肖扬被聘为该校法学院博士生导师[4],成为中国最高法院卸任院长担任博导先例。



参考文献





  1. ^ 萧扬简历.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3-04-04) (中文(中国大陆)‎). 


  2. ^ 萧扬. 反贪报告. 法律出版社. 2009. ISBN 9787503698040. 


  3. ^ 赵蕾. 萧扬:在东交民巷27号的最后时光. 南方周末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 2008-03-05 [2010-01-02]. 


  4. ^ 最高法院原院长肖扬出任中国人民大学博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判机关职务
前任:
任建新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1998年3月-2008年3月
繼任:
王胜俊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前任:
蔡誠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部长
1993年3月-1998年3月
繼任:
高昌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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