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必新
江必新(1956年9月-),湖北枝江人。法学博士。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1],2016年12月下旬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庭长。[2]
目录
1 简介
2 著作
3 荣誉
4 参考文献
5 外部链接
简介
1982年,取得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1985年,获得西南政法学院中国法制史专业法学硕士学位。[3]
1985年1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助理审判员,后来逐步成为行政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期间:1999年至2004年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在职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4]。2004年,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2007年12月,继续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2016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庭长[5]。
2005年,受聘为中南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2008年3月,受聘华侨大学名誉教授[3]。也是中国政法大学特聘教授、行政法博士生导师[4]。
著作
个人著作有:《行政诉讼问题研究》、《行政诉讼法疑难问题探讨》、《法文化的建构及法制教育工程》、《国家赔偿法原理》、《中国行政诉讼制度之发展》、《WTO与行政法制》。[4]
合著有:《行政程序法概论》、《行政诉讼法学治》、《走向权利的时代》、《体制改革与完善诉讼制度》、《国家赔偿问题研究》、《当代行政诉讼基本问题》等;
他还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著名法学刊物上发表过百余篇论文[4]。
荣誉
- 1999年,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参考文献
^ 江必新. 中国法院网. [2012年11月].
^ 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最高法第三、四、五、六巡回法庭庭长. 新华网. 2016-12-25.
^ 3.03.1 江必新. 中国株洲. 2012-07-10. [永久失效連結]
^ 4.04.14.24.3 江必新. 安福县人民法院. 2009-08-30. [永久失效連結]
^ 江必新、景汉朝、李少平、张述元获任最高法巡回法庭庭长. 澎湃新闻. [2016-12-25].
外部链接
- 江必新个人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