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漢字
在臺灣使用的漢字,官方稱為國字[a],主要為中文傳統漢字,目前由中華民國教育部制定標準[1]。中華民國教育部頒布的標準寫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簡體字寫法存在很大差異。此外,民間亦使用異體字、簡化字、日本漢字和繁體字而專為臺灣話設計的臺閩漢字。
目录
1 名稱
2 歷史
3 字形
3.1 標準
3.2 變化
3.3 應用
3.4 民間俗寫
3.4.1 簡筆異體字
3.4.2 日本漢字
3.5 與香港的差異
4 資訊處理
5 語言
5.1 臺灣閩南語
5.1.1 台灣閩南語漢字
5.2 臺灣客家語
6 注釋
7 參考文獻
8 參見
名稱
中華民國官方稱漢字為國字,僅在與國內其他族群(如滿、蒙、藏)區分時,方用「漢字」一名。2000年在民主進步黨主政時代有意將國字改稱漢字、國語改稱華語,唯遭部份人士批評「去中國化」。對此,當時的教育部表示:「學生學習的仍稱『國字』、『國語』,不會有所改變。」[2]
歷史
臺灣使用漢字可溯至荷治時期漢人入墾,而相對的原住民則所用荷蘭人帶來的拼音文字,目前可考據一直至1813年(嘉慶十八年)還有此類雙語契約文書,詳見新港文書。
明鄭時期在鄭成功的續承者鄭經的支持下,陳永華積極從事教育工作,並建立今臺南孔子廟使漢文化在臺灣生根。
臺灣清治時期臺灣納入清朝領土,當時百姓文盲十分普遍,在臺灣教會為利宣教,遂使用羅馬字(白話字)替代繁難的漢字,並在民間廣泛推行,但漢字仍然是官方、知識份子,或正式場合 (如私塾、書籍、廟宇文字雕刻) 唯一的書寫文字。
日治時期,日本人推行日語為官方語言,當時的日文漢字尚未簡化亦使用傳統漢字,使臺灣的漢字不致出現斷層,甚至吸收部份特色,當時亦仍有漢文報紙出刊,直到二次大戰惡化、日本政府推行皇民化運動為止。
戰後的中華民國政府在臺灣首次進行漢字標準化,以楷體為基準陸續頒佈《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次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與《罕用字體表》等,並稱為正體字。
字形
標準
臺灣的標準漢字由中華民國政府頒佈,其中有一些字的寫法與漢字文化圈其他地區相比有其獨特之處。例如肉部偏旁寫為「⺼」,稱為「提肉旁」。
部份日治時期的漢字習慣仍然可見。例如日文獨有的漢字「峠」(とうげ;「山口、鞍部、山路的最高點」)仍用於地名,如:高熊峠[b]、壽峠、肉板峠[c]。另外,疊字符號「々」仍可見到,如「謝謝」寫作「謝々」;疊字符號有時也會改用同上符號「〃」。
變化
中華民國教育部雖承認部分變體字,如「体」與「辞」等,但視為異體字[3],在校學生寫作文時不宜使用。
應用
臺灣漢字標準僅用於教學,政府並不干涉民間及個人使用簡體或日本略體字,甚至自身亦使用部份簡體或略體字。例如:
- 政府單位使用略體字:例「右弯」、「待転」、「鉄路」等道路標線。(「弯」為簡體略體通用,「転」和「鉄」為略體字)。[4] 又例如「臺灣」、「台灣」的寫法都可以接受。(但「台灣」少用於正式文件)
比較特別的是臺北市政府,在馬英九任職市長期間推行正體字運動,內外文宣一律作「臺北市」而非「台北市」。[5]
民間俗寫
臺灣民間漢字使用多元,舉例別下:
簡筆異體字
使用約定俗成的俗字,不在正式場合使用:
- 「台」為「臺」的異體字(為 康熙字典 古書籍字體,非簡化字);
- 「亇」為「個」的異體字(與日語ヶ寫法類似。中國大陸「个」亦有人作「亇」);
- 「関」為「關」的異體字(與日本寫法相同);
- 「风」為「風」的異體字(與中國大陸寫法相同);
- 「咡」為「聽」的異體字(中國大陸則為「听」);
- 「麪」為「麵」的異體字(事實上,「麪」更符合字源。中國大陸作「面」);
- 「圆」、「园」、「元」為「圓」的異體字(與中國大陸的「圆」、「园」寫法相同);
- 「対」為「對」的異體字(與日本寫法相同);
- 「过」為「過」的異體字(與中國大陸寫法相同);
- 「点」(與日本寫法相同)、「奌」、「㸃」作為「點」的異體字皆十分常見。
- 「动」為「動」的異體字(與中國大陸寫法相同);
- 「万」為「萬」的異體字(與日本和中國大陸寫法相同);
- 「国」為「國」的異體字(與日本和中國大陸寫法相同);
- 「製」下半的「衣」以「二」替代
日本漢字
年輕一代的書寫非正式場合時,也常摻雜日本漢字。例如:
- 浅:正體字為「淺」(同日本新字體之「浅」的寫法)
- 転:正體字為「轉」(同日本新字體之「転」的寫法;異於中國大陸「转」字)
- 対:正體字為「對」(同日本新字體之「対」的寫法;異於中國大陸「对」字)
- 辺:正體字為「邊」(同日本新字體之「辺」的寫法;異於中國大陸「边」字)
- 変:正體字為「變」(同日本新字體之「変」的寫法;異於中國大陸「变」字)
- 黒:正體字為「黑」(同日本新字體之「黒」的寫法)
- 広:正體字為「廣」(同日本新字體之「広」的寫法;異於中國大陸「广」字)
- 楽:正體字為「樂」(同日本新字體之「楽」的寫法;異於中國大陸「乐」字)
- 価:正體字為「價」(同日本新字體之「価」的寫法;異於中國大陸「价」字)
- 斉:正體字為「齊」(同日本新字體之「斉」的寫法;異於中國大陸「齐」字)
- 図:正體字為「圖」(同日本新字體之「図」的寫法;異於中國大陸「图」字)
- 竜:正體字為「龍」(同日本新字體之「竜」的寫法;異於中國大陸「龙」字)
- 総:正體字為「總」(同日本新字體之「総」的寫法;異於中國大陸「总」字)
- 豊:正體字為「豐」(同日本新字體之「豊」的寫法;異於中國大陸「丰」字;但「豊」是「禮」之古字)
- 発:正體字為「發」(同日本新字體之「発」的寫法;異於中國大陸「发」字)
- 売:正體字為「賣」(同日本新字體之「売」的寫法;異於中國大陸「卖」字)
- 桜:正體字為「櫻」(同日本新字體之「桜」的寫法;異於中國大陸「樱」字)
- 鉄:正體字為「鐵」(同日本新字體之「鉄」的寫法;異於中國大陸「铁」字)
- 権:正體字為「權」(同日本新字體之「権」的寫法;異於中國大陸「权」字)
與香港的差異
臺灣與香港、澳門雖同樣使用繁體中文。但臺灣漢字與香港漢字仍有以下差異:
- 用語不同:例如雖然臺灣話與香港粵語均稱下車為「落車」,但臺灣的書面語(國語)只會用「下車」。
- 字形不同:例如香港常用的「綫」、「邨」、「裏」,而臺灣則用「線」、「村」、「裡」等。
資訊處理
臺灣所使用的漢字輸入法,以注音輸入法為壓倒性多數。優點是無需另外學習、遠比漢語拼音快捷。 但由於注音輸入的拼音方式效率還是比組字較差,學習組字輸入方式的使用者亦不在少數。
臺灣最普遍的編碼方式為大五碼(Big5),並普及至港澳等地。然後此碼未收錄常用的變體字和古字,使得前述「堃」、「喆」以及「双」、「着」、「綫」等均未收入,甚至媒體的用字習慣都被改變,且在網路上迄今仍可見影響力。
語言
臺灣閩南語
臺灣官方除了國語以外,亦為臺灣閩南語推出推薦用字,這是政府單位首次試圖對於用字混亂的閩南語漢字作出標準;但馬英九政府將臺語改名為臺灣閩南語的作法,引發泛綠不滿;主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中國民族主義對臺獨的反对观点,因此希望盡量避免將自己的語言被冠上中國大陸地名閩南,同時也主張台語不完全等於閩南語。
臺灣福佬語的字形全部按照既有標準。但考慮到民間已用開的俗字,亦接受其中部份,舉例如後:[6]
- 捌(bat):識
- 啉(lim):飲
- 欲(beh;訓讀)
台灣閩南語漢字
在台灣,對於台灣話(台灣閩南語)有但現代標準漢語无之詞彙,除了用近義字詞替代外,亦有新造出一些台製漢字。例如:
台閩漢字 | 国語對照 | 音標 | 目前正字 | 一般俗寫辦法 |
---|---|---|---|---|
𣍐 | 不會 | bē / buē | 袂 | 袂、未 |
𢓜 | 又、再 | koh,反而中國大陸較常用之,台灣則較常用「擱」字。 | 閣 | 擱、閣 |
𪜶 | 他們、他們的 | in | 即為此字 | 怹 |
勿愛 | 不想要 | buaih | 常拆開書寫「無愛(bô ài)」 | 覅 |
𫝺 | 噴灑、用手甩 | hiù | 即為此字 | 甩 |
臺灣客家語
除官語和閩南語外,台灣教育部也有客家語的推薦用字。
注釋
^ 官方名稱“國字”、“正體字”,僅在與滿、蒙、藏等其他族群區分時,方用「漢字」一名
^ 高熊峠,位於苗栗縣泰安鄉大興村。
^ 肉板峠,位於新北市汐止區和平溪區之間。
參考文獻
^ 參見《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次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和《罕用字體表》。
^ 去中國化/正名?教部將國語改「華語」 最快99年實施,NOWnews
^ 教育部重編國語字典
^ 中市道路標線 簡字不像話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3-10-13.,自由時報
^ 正體字主題網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09-02-02.,臺北市政府
^ 臺灣閩南語推薦用字,國語推行委員會
參見
- 正體中文
- 正體字
- 臺灣華語
- 臺灣客家語
- 臺灣閩南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