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中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一個中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意識型態、國際外交政策,以及對於臺灣海峽兩岸關係的基本原則,可被表述为「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領土,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將在此事實上實施國家統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自身憲法與《反分裂國家法》中,確立了這個基本原則。
在國共內戰後,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北京成立,同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往臺灣,此後中國陷入分裂,雙方都宣稱自己擁有中國完整主權,是中國唯一代表,各自宣稱一個中國,但意義不同。
197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取代中華民國政府在聯合國代表中國的席位後,所有与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的国家,都採行一个中国政策,成為國際現實,各國對其實質內容的解釋,隨各國立場有所不同。在「中國代表權問題」方面,均一致「承认」了「中华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或「代表全中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然而在「臺灣的主權歸屬問題」方面,對於北京方面宣稱「台灣是中國(即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或一省)」的立場,各國則分別有「承认」、「認知」、「注意到」、「了解並尊重」等多種用詞表述,表達不同程度的認識。
目录
1 概論
2 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
3 中國大陆法律與官方政策
4 中國大陆官員意見
5 参考文献
6 参见
概論
在國共內戰後,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北京成立,同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往臺灣,此後中國陷入分裂,雙方都宣稱自己擁有中國完整主權,是中國唯一代表。
1949年蘇俄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中華民國外交部遂發表声明与苏联断交。
1950年英国在西方民主国家中率先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並與中華民國政府斷交,而後雙方在外交領域的攻防中,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中國,中華民國政府與之斷交。反之承認中華民國政府代表中國的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也決不與建交。
197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入聯合國,取代中華民國席位,擁有中國代表權,國際社會上,各國與中華民國斷交後,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在建交公報上,各國都同意中國提出的一個中國政策,亦即「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關於臺灣地位之態度則於文字與實務上均有所不同。
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序言中,納入一中政策:「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2005年,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將一個中國政策法律化。
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
中華民國為聯合國創始会员國,但1971年10月25日第26届联合国大会通过2758号决议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取代中华民國政府的席位:
“ | 大会, 回顧聯合國憲章的原則。 考慮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權利對於維護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組織根據憲章所必須從事的事業都是必不可少的, 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 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 | ” |
中國大陆法律與官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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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1年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中政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其他國家建交時,建交雙方所必須承認並遵守的原則,要求對方必須在建交公報中明確承認「一中政策」,否則將會拒絕與其建交。
-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 2005年《反分裂国家法》
“ |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 ” |
—— 《反分裂国家法》第二条 |
“ |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础。 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最符合台湾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 国家和平统一后,台湾可以实行不同于大陆的制度,高度自治。 | ” |
—— 《反分裂国家法》第五条 |
- 《关于正确使用涉台宣传用语的意见》
- 对台湾市县级(含,包括院辖市)以下各级行政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可直接称呼,如台北市市长柯文哲;新北市市長朱立倫。
- 对台湾市县级(不含,包括院辖市)以上各级行政机构需加引号,国家级机关需进行变通处理,例如“台湾省主席”林錫耀,台湾地区领导人蔡英文,台湾行政主管部门等,整體稱謂為臺灣地區或臺灣當局。
- 对台湾党派可直接称呼,如國民黨主席洪秀柱。
- 对台湾具有官方性质的民间团体,需加引号,如“台湾驻美国经济文化事务代表处”,“中华旅行社”
- 对台湾带有“国立”、“中华民国”字样的团体机构需回避,带有“中华”、“中国”字样则视情况加引号。
- 對臺灣的法律稱爲“規定”等。護照、引渡、偷渡、白皮書等國家用語也需進行變通。
- 對台灣帶有國家涵義的建築或是景點,也需要迴避,如:總統府改稱“蔡英文辦公室”[1],台北國父紀念館改稱“孫中山紀念館”[2]
中國大陆官員意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告台湾同胞书》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78年12月26日讨论通过,1979年元旦发表。书中说:“今天,实现中国的统一,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世界上普遍承认只有一个中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的政府。最近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签定,和中美两国关系正常化的实现,更可见潮流所至,实非任何人所得而阻止。目前祖国安定团结,形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好。在大陆上的各族人民,正在为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伟大目标而同心戮力。我们殷切期望台湾早日归回祖国,共同发展建国大业。我们的国家领导人已经表示决心,一定要考虑现实情况,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在解决统一问题时尊重台湾现状和台湾各界人士的意见,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办法,不使台湾人民蒙受损失。台湾各界人士也纷纷抒发怀乡思旧之情,诉述“认同回归”之愿,提出种种建议,热烈盼望早日回到祖国的怀抱。时至今日,种种条件都对统一有利,可谓万事俱备,任何人都不应当拂逆民族的意志,不得將台列為國家,违背历史的潮流。”
- 1998年,時任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在首都各界纪念江泽民同志《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重要讲话发表三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在统一之前,在处理两岸关系事务中,特别是在两岸谈判中,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就是坚持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能分割。”
- 2002年,朱鎔基:大陸與台灣同屬一個中國
- 2008年,胡錦濤:一個中國絕不改變
- 2008年,温家宝:一个中国前提下可以谈结束两岸敌对状态
- 2008年12月31日,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发表讲话:“30年来两岸关系发展的实践告诉我们:推动两岸关系发展,实现祖国和平统一,最重要的是要遵循“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真诚为两岸同胞谋福祉、为台海地区谋和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
- 2013年,李克强:「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居住在兩岸的是骨肉同胞。“同胞”這個詞、這個理念在中華文化當中是根深蒂固的,我認為這也是中華民族五千年生生不息的根源。所謂打斷骨頭還連著筋,同胞之間、手足之情,沒有解不開的結。」
- 2014年1月27日,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表示:「两岸同属一个中国是任何势力和任何人都改变不了的事实。」並说:「民进党主事者出于一己私利,日前跑到国际上去推销『台独』主张,执意抱持与大陆对抗的思维,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历史潮流而动,不仅是徒劳之举,相反再次将其『台独』本质清清楚楚地暴露在世人面前,必将以彻底失败告终。」
2015年兩岸領導人會面,張志軍轉述習近平4點意見,強調「一個中國原則」,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3]
2017年10月18日,中共十九大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报告。习近平在报告中强调,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明确界定了两岸关系的根本性质,是确保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关键。承认“九二共识”的历史事实,认同两岸同属一个中国,两岸双方就能开展对话,协商解决两岸同胞关心的问题,台湾任何政党和团体同大陆交往也不会存在障碍。 [4][5]
参考文献
^ 台男子驾车冲撞马英九办公室受审 辩称无杀人意图
^ 台灣各界紀念孫中山先生逝世90週年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張志軍轉述習近平4點意見 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 习近平十九大报告涉台内容意涵解读
^ 港台解读中共十九大报告:"九二共识"没有模糊空间
参见
- 一個中國 (中華民國)
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一中共表
一国两制、一國兩府、一國兩區
兩个中国、一邊一國(一中一臺)
臺灣問題、臺灣政治
臺灣歷史、臺海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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