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玉案




藍玉案,是指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誅殺大将蓝玉的事件,隨後大肆株連殺戮功臣宿將。此为明初四大案之一。




目录






  • 1 背景


  • 2 概述


  • 3 被杀者


  • 4 事後


  • 5 参考文献


  • 6 参见





背景


蓝玉案发生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是明太祖朱元璋借口凉国公蓝玉谋反,株连杀戮功臣宿将的重大政治案件。朱元璋在朱標死後借蓝玉案大量屠殺有軍事才能的人,認為对君权的潜在威胁,但靖难之役時建文帝少人可用。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朱元璋以谋反的罪名诛杀了大将军蓝玉和大批人,而蓝玉是洪武时期的主要将领之一。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他率15万大军出塞追击蒙古军队,直到捕鱼儿海(即今贝尔湖),俘获男女七万七千人,大胜而归。此后,他又多次北征蒙古,立下赫赫战功,被晋封为凉国公,位居大将军之职。蓝玉统兵多年,在军中颇有威望;麾下骁将十余员,个个勇猛善战。以一介武夫起家的朱元璋,原本就最忌武人拥兵;而蓝玉却自恃功高势大,骄横不法。在军中,他擅自黜陟将校,进止自专,甚至不聽君命。某次北征还师,夜扣喜峰关,关吏没有及时接纳,蓝玉就纵兵毁关强行进入,这一举动显然引起了朱元璋的猜忌[1]。在地方上,蓝玉霸占东昌民田,私蓄奴婢,纵奴作恶乡里。此事后为御史举劾,但蓝玉竟怒逐御史[2]。他还让家人私买云南盐1万余引(每引200斤或400斤),进行走私。又因奏请多未采纳,一直对朱元璋心怀不满。这些做法,终于让朱元璋动了杀心。



概述


藍玉親家葉昇被牽連入胡黨,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二月,錦衣衛指揮蔣瓛指控藍玉謀反,並在藍玉府庫內搜出近萬把倭製武士刀[3]之說,朱元璋《太祖皇帝钦录》说:“蓝总兵通着府军前卫指挥、千户、百户、总旗、小旗造反,凌迟了。”抄其家產,誅其三族,此案連累一萬五千人被殺,包括一公爵、十三侯爵、二伯爵,[4]《名山藏》云:“(朱元璋)使詹徽从太孙录玉,玉不服,徽叱曰速吐实毋徒株连人。玉大呼徽即臣党矣。太孙曰有是哉。捽徽下先断其手足戮之市中。 ”文士王行曾在藍玉府中授課,亦被殺,[5]史稱「藍玉案」。未久潁國公傅友德、定遠侯王弼、宋國公馮勝等也在一兩年内相继被殺,俞本《記事錄》云﹕宋國公勝、穎國公友德等為黨逆事伏誅﹐家屬悉令自縊﹐毀其居室而焚之。《國榷》洪武二十六年三月庚申條寫:“會寧侯張溫、都督蕭用等以党誅。”至此,明初開國功臣幾被殺盡,僅存湯和(稍後亦病死,家屬都以為善終)、耿炳文等人。朱元璋最後說:“邇者朝臣其無忠義者李善長等,陰與構禍,事覺,人各伏誅。今年藍賊為亂,謀泄擒拿,族誅已萬五千人矣。餘未盡者,已榜赦之。猶慮奸頑無知,尚生疑惑,日不自寧。今特大誥天下,除已犯已拿在官者不赦外,其已犯未拿及未犯者,亦不分藍黨、胡黨,一概赦宥之。”[6]


朱元璋南北榜案又指一些官員是胡監黨人而凌遲他們。


顧誠《沈萬三及其家族事跡考》說朱元璋在閏五月去世的,二月間病體纏身之時仍力疾作出“凌遲”在押成丁“胡藍黨人”和斷沒田口家財的決定,可謂至死方休。


建文時赦胡藍黨人。


《蜀警錄·蜀亂》記載張獻忠入蜀王府,见端礼门楼上奉一像,公侯品服,金装人皮质,头与手足俱肉身。讯内监,云明初凉国公蓝王蜀妃父也,为太祖疑忌,坐口谋反,剥其皮。传示各省,自滇回,蜀王奏留口口口楼。献忠遂效之,先施于蜀府宗室,次及口口文武官,又次及乡绅,又次及于本营将弁。由是剥皮之刑繁兴矣。


魯迅在《病後雜談》中說:「大明一朝,以剝皮始,以剝皮終,可謂始終不變。」



被杀者


朱元璋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五月初一日颁布《逆臣录》,列名《逆臣录》的有一公、十三侯、二伯。



  • 凉国公蓝玉

  • 景川侯曹震

  • 鹤庆侯张翼

  • 会宁侯张温

  • 沈阳侯察罕

  • 普定侯陈桓

  • 舳舻侯朱寿

  • 怀远侯曹兴

  • 东平侯韩勋

  • 全宁侯孙恪

  • 宣宁侯曹泰

  • 西凉侯濮玙

  • 东莞伯何荣

  • 徽先伯桑敬

  • 吏部尚书詹徽

  • 户部侍郎傅友文



事後


蓝玉党案结案后,朱元璋公布的该案案犯供状,现存两个手抄本,分别藏在国家图书馆和北京大学图书馆。前者名为《蓝玉党供状》,不分卷,已收入《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史部杂史类,由书目文献出版社出版;后者名为《逆臣录》,分为五卷,已经王天有、张何清点校,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7]



参考文献





  1. ^ 《明史》卷132:北征还,夜扣喜峰关。关吏不时纳,纵兵毁关入。帝闻之不乐。


  2. ^ 《明史》卷132:浸骄蹇自恣,多蓄庄奴、假子,乘势暴横。尝占东昌民田,御史按问,玉怒,逐御史。


  3. ^ 明代史,傅樂成教授著,長橋出版社,1980年


  4. ^ 具《明史·功臣年表》和《明史·蓝玉传》载,此案涉及的有凉国公蓝玉、东平侯韩勋、宣宁侯曹泰、怀远侯曹兴、靖宁侯叶升、景川侯曹震、会宁侯张温、普定侯陈桓、鹤庆侯张翼、舳舻侯朱寿、海西侯察罕、全宁侯孙恪、东莞伯何荣、徽先伯桑敬。


  5. ^ 王锜《寓圃杂记》載:“偶舍于蓝都督之傍。蓝有家人子肄业于行,每归,蓝取其学课以观,重加称赏。一日,召行见,行以为奇遇,所谈皆韬略,无一语及文业。 蓝曰:‘先生文武才也,何见之晚也?’因徙置府中,以师事之。 不久蓝以谋反见执,或劝行曰:‘可行矣。’行曰:‘临难无苟免。’亦被执。 刑官无以入其罪,命刑供状。 行曰:‘行本一介书生,蒙大将军礼遇甚厚,今将举事,焉敢不从。’遂以同谋被诛。”


  6. ^ 《明史》(卷132):“二十六年二月,錦衣衛指揮蔣瓛告玉謀反,下吏鞫訊。獄辭云:「玉同景川侯曹震、鶴慶侯張翼、舳艫侯朱壽、東莞伯何榮及吏部尚書詹徽、戶部侍郎傅友文等謀為變,將伺帝出耤田舉事。」獄具,族誅之。列侯以下坐黨夷滅者不可勝數。手詔佈告天下,條列爰書為《逆臣錄》。至九月,乃下詔曰:「藍賊為亂,謀泄,族誅者萬五千人。自今胡黨、藍黨概赦不問。」胡謂丞相惟庸也。於是元功宿將相繼盡矣。凡列名《逆臣錄》者,一公、十三侯、二伯。葉昇前坐事誅,胡玉等諸小侯皆別見。其曹震、張翼、張溫、陳桓、朱壽、曹興六侯,附著左方。”


  7. ^ 蓝玉谋反露了马脚,两万武臣被无辜诛杀




参见



  • 胡惟庸案

  • 空印案

  • 郭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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