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中书省




明朝中书省,为明朝初期至洪武十三年(1380年)期间的行政中枢。其中丞相为明朝中书省的最高级长官,负责统领六部。


明初沿袭元朝制度,设立中書省,置左、右丞相。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國,其中李善長為右相國,徐達為左相國。吳元年,改右相國為左相國,左相國為右相國。洪武元年,改為左、右丞相[1]。由中书省统六部,但不设置中書令[2]。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之后,明太祖朱元璋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3]。原中書省官屬盡革,惟存中書舍人[4]



结构


中書省结构中有[5]



  • 左丞相,正一品。

  • 右丞相,正一品。


  • 平章政事,從一品。

  • 左丞,正二品。

  • 右丞,正二品。


  • 參知政事,從二品。


  • 直省舍人,后改为中書舍人,從七品。


中書省屬官左、右司中:



  • 左司郎中,正五品

  • 右司郎中,正五品

  • 員外郎,正六品

  • 都事,正七品

  • 檢校,正七品(洪武二年革)

  • 照磨,從七品(洪武二年革)

  • 管勾,從七品


參議府(吳元年革參議府):




  • 參議,正三品


  • 參軍,從三品


  • 斷事官,從三品(洪武二年革)


  • 斷事,正七品


  • 經歷,正七品

  • 知事,正八品


都鎮撫司(甲辰十月改隸大都督府):


  • 都鎮撫,正五品

考功所(洪武元年革):


  • 考功郎,正七品


官员列表





































































































时间 丞相 平章政事
參知政事

洪武元年戊申
(1368年)

李善長 宣國公兼左丞相兼太子少師
徐達 信國公兼右丞相兼太子少傅

常遇春 鄂國公兼太子少保
胡廷瑞
廖永忠 德慶侯
李伯昇

趙庸 左丞兼副詹事
王溥 右丞兼副詹事

楊憲
傅瓛 八月免
汪廣洋 十二月任
劉惟敬 十二月任

洪武二年己酉
(1369年)

李善長 宣國公兼左丞相兼太子少師
徐達 信國公兼右丞相兼太子少傅

楊憲 右丞,九月任

汪廣洋 四月遷陝西參政
劉惟敬 三月遷廣西參政
蔡哲 正月任。五月遷福建參政
陳亮 十月任
睢稼 十月任
侯至善 十一月任

洪武三年庚戌
(1370年)

李善長 韓國公兼左丞相兼太子太師
徐達 魏國公兼右丞相兼太子太傅

楊憲 七月遷左丞。尋伏誅。
汪廣洋 左丞。忠勤伯。


陳亮 三月出知蘇州府
睢稼 四月兼弘文館學士
侯至善
胡惟庸 正月任
李謙 九月任。十二月遷廣東參政

洪武四年辛亥
(1371年)

李善長 韓國公兼左丞相兼太子太師。正月致仕
徐達 魏國公兼左丞相兼太子太傅
汪廣洋 右丞相,正月任

胡惟庸 右丞,正月任

侯至善
宋冕 閏三月任。六月遷江西按察司副使

洪武五年壬子
(1372年)

汪廣洋 右丞相
胡惟庸
侯至善 罢免

洪武六年癸丑
(1373年)

汪廣洋 右丞相。正月左遷廣東參政
胡惟庸 右丞相,七月任

丁玉 六月任
馮冕 六月任

洪武七年甲寅
(1374年)

胡惟庸 右丞相

丁玉 右丞,四月任

馮冕
侯善 五月任

洪武八年乙卯
(1375年)

胡惟庸 右丞相
丁玉
馮冕
侯善

洪武九年丙辰
(1376年)

胡惟庸 右丞相
丁玉

洪武十年丁巳
(1377年)

胡惟庸 九月遷左丞相
汪廣洋 右丞相,九月復

丁玉 九月改御史大夫


洪武十一年戊午
(1378年)

胡惟庸 左丞相
汪廣洋 右丞相


洪武十二年己末
(1379年)

胡惟庸 左丞相
汪廣洋 右丞相。十二月謫海南,賜死。

殷哲 左丞,十一月任
李素 右丞,十一月任

方鼐 左參政,九月任
殷哲 右參政,九月任。十一月降通政,尋升左丞

洪武十三年庚申
(1380年)

胡惟庸 左丞相。正月賜死。

殷哲 左丞,正月罷
李素 右丞,正月罷



参考文献





  1. ^ 《明史》(卷72):“先是,太祖承前制,設中書省,置左、右丞相,正一品.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國,以李善長為右相國,徐達為左相國.吳元年命百官禮儀俱尚左,改右相國為左相國,左相國為右相國.洪武元年改為左、右丞相。”


  2. ^ 《明史》(卷109):“中書令時中書及都督府議倣元制,設中書令,太子為之。太祖曰:「吾子年未長,學未充,更事未多。所宜尊禮師傅,講習經傳,博通古今,識達機宜。他日軍國重務,皆令啟聞,何必作中書令乎?」遂不設。”


  3. ^ 《明史》(卷109):“明太祖初壹海內,仍元制,設中書省,綜理機務.其官有丞相、平章、左右丞、參政,而吏、戶、禮、兵、刑、工六尚書為曹官.行之一紀,革中書省,歸其政於六部,遂設四輔官。”


  4. ^ 《明史》(卷72):“洪武九年汰平章政事、參知政事。十三年正月,誅丞相胡惟庸,遂罷中書省。其官屬盡革,惟存中書舍人。”


  5. ^ 《明史》(卷72):“先是,太祖承前制,設中書省,置左、右丞相,正一品.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國,以李善長為右相國,徐達為左相國.吳元年命百官禮儀俱尚左,改右相國為左相國,左相國為右相國.洪武元年改為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從一品,左、右丞,正二品,參知政事,從二品,以統領红職.置屬官,左、右司,郎中,正五品,員外郎,正六品,都事、檢校,正七品,照磨、管勾,從七品.參議府,參議,正三品,參軍、斷事官,從三品,斷事、經歷,正七品,知事,正八品.都鎮撫司,都鎮撫,正五品.考功所,考功郎,正七品.甲辰十月以都鎮撫司隸大都督府.吳元年革參議府.洪武元年革考功所.二年革照磨、檢校所、斷事官.七年設直省舍人十人,尋改中書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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