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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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 | |
|---|---|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徽 | |
現任 金永南 1998年9月5日就任 | |
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 | |
| 尊稱 | 委员长 |
| 类别 | 国家元首 |
| 官邸 | 朝鲜平壤 |
| 任命者 | 最高人民会议 |
| 首任 | 金枓奉 |
| 设立 | 1948年9月9日 |
| 副職 | 副委员长 |
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 | |
| 谚文 | 최고인민회의 상임위원회 위원장 |
|---|---|
| 汉字 | 最高人民會議 常任委員會 委員長 |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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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韓語:최고인민회의 상임위원회 위원장)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的首長。
根据现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的规定,最高人民会议为朝鲜的最高权力机关,最高人民会议休会时,由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行使立法权。由於常任委员会委员长擁有負責接受外国使节国书的职能,因此該職位被認為是朝鲜对外名义上的国家元首[1]。
目录
1 历史
1.1 1998年修宪
2 历任委员长
3 参见
4 参考
历史
朝鲜最高人民会议的前身是成立于1947年的北朝鲜人民会议。1948年8月,北朝鲜举行第一届最高人民会议选举。朝鲜宪法规定,最高人民会议是朝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是最高人民会议休会期间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最高人民会议闭会期间由常任委员会行使其日常权力。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代表国家,接受外国使节的派遣国书和召回国书。[2]
1998年修宪
1994年金日成逝世,1997年金日成长子金正日名义上为父守孝三年后正式出任朝鲜劳动党总书记全面执政。翌年,朝鲜修改宪法。1998年的修改增加了序言,将朝鲜宪法定性为“把伟大领袖金日成同志的主体国家建设思想和国家建设业绩法律化的金日成宪法”,将金日成尊为“永远的主席”,实际废除国家主席一职。是次修宪还调整了朝鲜的国家机构,中央人民委员会和最高人民会议常设会议被撤销,新设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在最高人民会议休会期间代行权力。这次修改的宪法还规定成立内阁,取代政务院成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政务院总理也改称内阁总理[3]。
历任委员长
| 序号 | 肖像 | 姓名 | 在职 | 离职 | 政党 | 职稱 |
|---|---|---|---|---|---|---|
| 1 | 金枓奉 | 1948年9月8日 | 1957年9月20日 | 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委員長 | ||
| 2 | 崔庸健 | 1957年9月20日 | 1972年12月28日 | 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委員長 | ||
| 3 | 黄长烨 | 1972年12月28日 | 1983年4月7日 | 最高人民會議常設會議議長 | ||
| 4 | 杨亨燮 | 1983年4月7日 | 1998年9月5日 | 最高人民會議常設會議議長 | ||
| 5 | 金永南 | 1998年9月5日 | 至今 | 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委員長 |
参见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 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
- 越南国会主席
参考
^ Europa Publications Staff. (2002). The Far East and Australasia 2003. Routledge. pp. 680.
^ 朝鲜最高人民会议 中国人大网
^ 朝鲜修改宪法. 人民日报. 1998-09-07 [2013-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