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硕士
法学硕士是一个法学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要成为一名律师,在大部分英美法国家需要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在美国和加拿大需要取得法律博士学位,所以该学位的功能和定义也因地区的不同而略有差异。
目录
1 地区视角
1.1 美国
1.2 中国
1.3 香港
2 参考
地区视角
美国
美国法学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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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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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法学硕士(LL.M.,全称 Legum Magister)一般是综合性的,给没有接触过美国法律的外国人提供一个学习美国法律的机会,一般只有一年学习的时间;少部分学校会开设研究型的法学硕士,分不同领域。此两种法学硕士都不需要LSAT成绩。一般在美国读完法学硕士学位的人很难在美国找到工作。[1][2][3]
不过在美国取得了法学硕士学位后,可以参加大部分州的司法考试,取得律师执照,少部分州(亚利桑那、佛罗里达、乔治亚、新泽西、北卡罗莱纳)只允许法律博士学位的取得者参加考试。[4]
中国
在中国,法学硕士是给取得了法学学士学位的人读的研究型学位,一般有导师,分专业。同时有模仿美国法律博士学位所设立的法律硕士学位。[5]
香港
香港部分大学也提供法学硕士学位(LL.M),但难以在香港執業,因LL.M的畢業生並不符合法學專業證書的申請條件,而擁有法學專業證書則是擁有執業資格的必需條件。
参考
^ 美国的法学教育简介. [2013-07-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5月1日).
^ LLM: Lawyers Losing Money. [2013-05-08].
^ 浅谈美国法学硕士LLM专业. [2013-0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1-17).
^ Bar Admission Requirements 2012 (PDF). [2013-01-19].
^ 法学硕士不等于法律硕士. [2013-0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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