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委員





政治委員,簡稱政委,在部分國家,尤其是社會主義国家由於以「黨指揮槍」為治軍綱領,通常在營、團、旅、師、獨立支隊及相當機關設立政治委員,政治委員主要負責處理執政黨(共產黨)的主要工作及思想政治工作的特殊職位,目的是確保軍隊接受共產黨的領導。


政治委員與同級的司令員或指揮員同為同級首長,實行的是雙首長制(如同中國一級行政區的首長與黨委書記)。所以,政治委員與军事指揮員或司令員擁有相同的權力,政治委員與指揮員等互相制衡。政治委員是共產黨在軍隊的代表。


历史上,政委(commissaire politique)首先出现在法国大革命,以帮助它对抗反革命思想和行为,确保共和党人(the Republican)的胜利。




目录






  • 1 苏联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


    • 2.1 武装力量


    • 2.2 人民警察


    • 2.3 交通运输系统


    • 2.4 地方政府




  • 3 中华民国


  • 4 纳粹德国


  • 5 注释


  • 6 参考文献


  • 7 参见


  • 8 外部連結





苏联


除了起源于法国大革命的政委,政委常常与苏联軍隊相联系,当时俄国临时政府(1917年)在军队中引进政委制度以确保政府对其的政治控制。在十月革命后,政委在苏联红军中一直保留到1942年。


在苏联武装部队中,政委仅在以下时期存在:1918-1924年、1937-1940年、以及1941-1942年。政委与所在部队的军事主官拥有同样的职务等级,共同指挥部队,对部队负全责,军事指挥命令必须有政委的附签。但是,政委往往是从地方党政部门调入部队应急配齐领导班子,且由于俄国军队长期传统,政委的军衔一般低于该职务等级的基础军衔。例如,苏联卫国战争初期,集团军司令员的军衔是上将、中将、少将,而集团军政委的军衔往往是“师级政委”、“旅级政委”、“团级政委”(1943年之前苏联军队的军、政军衔体系的名称不同)。另外,在危急情况下,政委也可以命令并指挥所在军队。在苏联军队不设政委的其它时段,苏联军队实行一长制,各级部队设立政治工作副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



武装力量


中國人民解放軍現行的政治委員制度,是从1927年南昌起义建立人民军队后沿袭下来的,最初是仿傚蘇聯紅軍在1924年之前所實行的政治委員制度。解放军、武警部队的各建制部队、分队均设政治委员、政治教导员、政治指导员。



人民警察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从事执法勤务工作的副处级及以上级别的单位设立政治委员,协助行政主官领导管理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与队伍建设。均属于人民警察范畴。


省级、地级、县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设置政治委员职务,与该机关的行政级别相匹配。公安机关的部分内设机构、公安分局、派出所、看守所、事业单位以及海关缉私、铁路公安、森林公安、民航系统公安等行业性公安部门也设有政治委员或政治指导员职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队伍设置政治委员或政治指导员职务。


省级、地级、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及其直属的强制隔离戒毒所等机构设置政治委员或政治指导员职务。有省级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设立政治委员职务,省级监狱管理局各直属监狱设立政治委员职务。



交通运输系统


国有企业所属的远洋轮船、近海大中型船舶及轮渡船、长江航运大中型船舶(正处级)均设有政委,负责协助船长做好本船船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生产安全工作及船上的后勤工作,是把党支部建在船上的体现,是船舶工作的服务者与协调者。


民航系统各民航公司的飞行总队、飞行大队亦设有政治委员职务。



地方政府


地方人民政府所属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监管、生态环境监管、规划监督执法、水政监察支队、安全生产监督执法队伍也设有政治委员或政治指导员职务。



中华民国


黃埔軍校首傚蘇聯制度,由黨控制軍隊,沿用蘇聯紅軍之政治委員編制,在各連以上單位設「國民黨代表」。北伐後,連、營之黨代表改為「政治工作指導員」,簡稱「政工指導員」、「指導員」。至1969年,改稱「政治工作」為「政戰工作」,並改「指導員」為「政戰輔導長」,簡稱「輔導長」。


常備役的軍官皆需先至臺北市北投區復興崗國防大學政治作戰學院接受養成教育,畢業後授少尉軍階及學士學位,多數先至基層連隊接受軍事系統歴練(多擔任政戰排長,少數留校擔任區隊長),爾後接任連輔導長。基層歷練完畢後,升任各級部隊政戰官、心輔官、保防官或政戰主管(營輔導長、群處長及旅、軍團、司令部之政戰主任[註 1])。


而義務役及志願役預備軍官經過國防部政治作戰教育訓練中心預備軍官訓練班受訓後,授少尉軍階,並至各部隊擔任連輔導長、政戰官、心輔官、保防官等。李登輝擔任總統後,將國軍導入軍隊國家化的時代,國軍演變成為超黨派地位的軍隊;雖然軍中仍有政治作戰局與復興崗政戰學校等組織,而部隊中亦有「輔導長」一職,但已著重於心理輔導、監察官兵福利、申訴等,與當年軍中實施政戰制度的本質有極大的轉變。



纳粹德国



納粹德國自1943年12月起在國防軍內部建立了類似蘇聯政委的政戰系統,該體系內的軍官稱作「國社主義督導官」(德語:Nationalsozialistischer Führungsoffizier,簡稱NSFO),由納粹黨黨務要員馬丁·鮑曼選拔,透過課程和教育來確立部隊內部的意識形態政治正確。 1944年結束前,國防軍中共有47,000名兼職和1,100名全職的督導軍官,領導人為陸軍上將赫爾曼·雷內克英语Hermann Reinecke





注释




  1. ^ 中華民國空軍不分官科,其作戰聯隊政戰主管均由曾受政戰訓練的空軍官科擔任,以求能了解飛官之心理壓力而加以輔導,如李天羽曾任空軍總司令部政戰主任。



参考文献





参见




  • 軍隊政治工作學

  • 中華民國政戰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

  • 政治部

  • 黨委書記



外部連結



  • The Communist Party and the Red Army, Leon Trot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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