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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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
The Department of Justice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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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標誌
司長
鄭若驊
部門資訊
成立年份
1997年7月1日
所屬部門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總部
 香港中環下亞厘畢道18號
律政中心中座及東座
聯絡資訊
網站
http://www.doj.gov.hk/

律政司英语:Department of Justice,縮寫:DOJ)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轄下的司法部門,由律政司司長主管,專門負責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法律事務,包括提出絕大部分刑事檢控、草擬香港政府提出的所有法律草案、以及為香港政府提供法律意見。




目录






  • 1 歷史


  • 2 科別


  • 3 歷任首長


  • 4 注釋


  • 5 参考文献


  • 6 外部連結


  • 7 參見





歷史


原稱律政署(Legal Department)或者律政司署(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s),於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後改稱為律政司。英國殖民地時期,香港政府部門各科首長稱「司」(例如布政司、保安司);但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架構中,「司」代表部門,故此首長改稱為「司長」。



科別


律政司由5個專責法律工作的科別組成:




法律政策科及律政司司長辦公室

提供各項專業服務,以支援律政司司長執行職責,並就政府正在考慮的所有法律政策事宜提供資料。該科亦就司法、法律制度、法律專業、人權、《香港基本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等問題,提供意見。負責為法律改革委員會進行各項研究並擔任秘書工作的法律改革委員會秘書處,亦隸屬法律政策科。



民事法律科

負責向政府提供民事法律意見、草擬商業合約及專營權文件,並代政府進行民事訴訟、仲裁及調停事宜。



法律草擬科

負責以中英文草擬一切法例(其中包括附屬法例),並協助將法案提交行政會議和立法會通過。該科亦負責香港法例的編輯工作,以及更新雙語法例資料系統內的香港法例版本。公眾可在互聯網免費查閱該電腦系統備存的資料。



刑事檢控科

負責在審訊中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進行檢控和處理上訴。此外,亦向其他的香港政府部門及執法機關提供《香港法律》指引。



國際法律科

負責向政府提供有關國際公法的法律意見。科內律師也參與與其他司法管轄區洽談協議的工作,並處理外地或香港特區提出的國際司法合作請求。



歷任首長




注釋




参考文献





外部連結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律政司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律政司司長



參見




  • 香港政府行政部門

  • 香港法律制度

  • 香港高等法院

  • 香港終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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