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比娃娃























Barbie 芭比娃娃
首次登場
1959年3月9日
作者
Ruth Handler

芭比娃娃(Barbie)是20世紀最廣為人知及最暢銷的玩偶,由罗丝·汉德勒英语Ruth Handler發明,於1959年3月9日舉辦的美國國際玩具展覽會(American International Toy Fair)上首次曝光。芭比玩偶由美泰兒公司擁有及生產。芭比娃娃及其它相關配件是以一比六的比例製作,此比例為娃娃屋模型的最大號,也稱為playscale。[1]




目录






  • 1 發展


  • 2 設定


  • 3 爭議


  • 4 戲仿和訴訟


  • 5 收藏


  • 6 參考條目


  • 7 參考書目


  • 8 Notes


  • 9 外部連結





發展


羅絲·韓德勒發現她的女兒芭芭拉(Barbara,Barbie是小名)喜歡玩紙玩偶,而且比較喜歡玩像成人而不是嬰兒或小孩的玩具,而當時大部份的立體玩偶都是以嬰孩或兒童的形象出現的。羅絲深明成人形象的玩偶有市場發展空間,所以跟她的丈夫,美泰兒公司的其中一個創辦人艾律提出芭比娃娃的意念,可惜艾律和公司的其他決策人都對此計劃興趣不大。羅絲·韓德勒說,「能跟一個有乳房的玩偶玩樂對一個小女孩的自我形象是十分重要的。」


在1956年,羅絲與芭芭拉及Kenneth往瑞士時,她在琉森一個店舖櫥窗中發現一種名為Bild Lilli doll的德國玩偶。該種成人形象的玩偶與羅絲意念中的玩偶不謀而合,於是她購買了三個Bild Lilli doll,她將其中一個給送給芭芭拉,另外兩個則送往美泰兒。Lilli doll是以一個受歡迎的漫畫角色為藍本而設計,她出現在Reinhard Beuthin在報紙連載的漫畫專欄中,是一名獨立自主的職業女性。Lilli doll由1955年首次在德國發售,原本目標顧客是成年人,但後來亦受兒童歡迎,因他們能用另外發售的服裝為玩偶裝扮。


回程往美國後,羅絲在工程師Jack Ryan的協助下,再次著手設計玩偶,並以女兒芭芭拉的名字為玩偶起名為芭比。芭比娃娃於1959年3月9日在紐約的美國國際玩具展覽會上首次曝光,此日期成為芭比娃娃的官方生日日期。美泰兒在1964年取得Bild Lilli doll的版權後,Bild Lilli doll正式停止生產。首個芭比娃娃綁著馬尾辮,身穿黑白斑馬紋泳裝,並有金髮及深褐色頭髮兩種。初期芭比以「青年時裝模特兒」為噱頭,她的衣服由美泰兒的時裝設計師Charlotte Johnson設計。芭比娃娃推出後首年售出了約三十五萬個。


羅絲相信芭比娃娃的成人外型是非常重要的。初期的市場調查顯示部份家長並不喜歡玩偶明顯的胸部。芭比娃娃的外型經過多次改變,最明顯的一次變化是芭比娃娃的眼睛在1971年調校成向前望,而非最初向一邊掃視的型態。


芭比娃娃是其中一個最先使用電視作推廣的玩具,此模式後來廣為其他玩具所用。據統計,芭比娃娃在超過150個國家有售,並已售出超過10億盒。


芭比娃娃及其相關的產品的標準比例是約一比六,此比例亦稱為playscale。芭比的產品共不限於玩偶和玩偶的衣飾,亦包括芭比品牌下商品,如書本、時裝及電子遊戲等。芭比曾出現一系列的動畫中,並於1999年的動畫《玩具總動員2》以及2010年的動畫《玩具總動員3》中客串。從2000年開始,美泰推出直接發行錄影帶電影(OVA)系列,主題是奇幻和公主作主題,詳見芭比動畫。


芭比娃娃另一獨特之處在於,她成為了一個文化標記,而且得到玩具界中罕有的榮譽。1974年紐約時代廣場的一部份被名命為「芭比大道」一星期。1985年,後現代藝術家安迪·華荷製作了芭比的圖象。


芭比著泳裝在運動畫刊上與名模爭妍鬥艷。《運動畫刊泳裝特輯》50週年主題是「毫無歉意」,意思是眾家美女對於自己近乎完美的身材不覺得有何不好意思的地方。「55歲」的芭比娃娃這次首次入鏡,將以細腰與長得好像沒有盡頭的長腿,與眾家超模競艷。[2]



設定


芭比的全名是 Barbara Millicent Roberts(芭芭拉米麗森特羅伯茨),過去這些年來她被賦予相當多的同伴,最被熟知的就是她的帥氣、天然呆的男友肯尼,他第一次登場是在西元1961年,如同芭比一樣,肯尼也是使用了羅絲·韓德勒兒子的名字。芭比與肯尼之間分分合合的關係相當的知名,他們在2004年也宣布暫時分開的消息,最終二「人」在2011年復合。在芭比社交圈中充滿了其他不同種族且長期來往的朋友,最出名的包括第一位朋友Midge 蜜琪,美洲原住民 Teresa 特瑞莎, 非裔美籍人 Nikki 麗琪,澳洲人Summer 桑茉(注意她是芭比短暫的第二任男友Blaine的姊妹),視芭比為假想敵的Raquelle 拉奎爾等。芭比完整的朋友清單,可見芭比的親人列表。


根據六十年代蘭登書屋的小說,芭比的父母分別是為佐治和瑪格利特·羅拔絲,他們都來自威斯康辛州一個名為韋羅斯的虛構市鎮,而芭比則就讀威斯康辛州韋羅斯市的韋羅斯高中,和基於史岱文森高中而虛構,處於紐約市的曼哈頓國際高中。在21世紀,羅拔絲一家就搬去加洲馬里布生活。而她的妹妹們就在芭比之梦想豪宅中重設為三位:電子宅大妹Skipper 思佩,運動迷二妹Stance 思倩,以及小可愛三妹Chelsea(Kelly是她的乳名,中文區仍稱她作小凱莉)。雖然官方一直沒有提及,很多研究都認為芭比一家並不是白人,而是猶太人[3][4]


芭比有紀錄的寵物曾有過13隻,包含了貓、狗、馬兒、一隻熊貓、一頭獅子和一隻斑馬。她擁有粉紅色的敞篷車、拖車、吉普…等車。也擁有一張飛行員執照,當她沒有擔任空服員在機艙服務時,會去操作商用客機[來源請求]



爭議


芭比的流行肯定了她對西方兒童的影響,引來高度的監察,對她的批評多基於兒童會視芭比為模範對象,而且會嘗試模仿她的假定。


  • 2003年9月,中東國家沙地阿拉伯禁止國內出售芭比,認為芭比不符合伊斯蘭教的思想。Committee for the Propagation of Virtue and Prevention of Vice表示:「猶太芭比娃娃暴露的衣著和可恥的姿勢、服飾是西方墮落的象徵。我們應該注意她的危險性而且小心。」[5]在中東國家有一種名為芙拉的娃娃[6],芙拉娃娃與芭比相似但設計上迎合伊斯蘭市場,而她並不是由美泰兒生產。在伊朗,在芭比外則有Sara and Dara dolls供選擇。[7]

  • 「芭比」成為具貶義的俚語,形容愚蠢的女子,最有名的是 Aqua的歌曲「Barbie Girl」,歌詞看似描寫 Barbie與孩童的稚趣,實為諷刺 Barbie的低能與 Ken低俗且帶有性暗示的對話,其中許多單字能用雙關去解釋(像是「plastic」、「imagination」、「doll(ie)」……),在2007的滾石雜誌更將它評為二十首煩人歌曲中的其一。1992年美泰兒出產了會說話的芭比,這一系列的娃娃懂得說的句子包括:「我們到底會不會覺得衣服足夠?」、「我愛購物!」和「想要個披薩派對嗎?」。每個娃娃被設定會說二百七十句中的四句說話,所以應該沒有兩個娃娃會相同。雖然只有1.5%的娃娃會說:「數學課很困難!」,但卻引起美國大學(畢業)婦女聯合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Women)的批評。1992年十月美泰兒公布Teen Talk Barbie不會再說此一句說話,並向擁有玩偶者提供更換。[8]

  • 其中一個對芭比最廣泛的批評,是她宣揚不切實際的女性身體形象,導致模仿芭比的女性會患上厭食症。批評指女性如果要有芭比的身材,她需要有7呎2寸高,重115至130磅,臀圍30至36寸,腰圍18至23寸,胸圍38至48寸。同時,她會缺少足以維持月經的17%至22%脂肪。在1997年芭比重新設計後腰圍增加,美泰兒指此改變會令芭比穿現代時裝設計時更合適。

  • "有色Francie英语Francie (Barbie doll)" 在1967年首次出產,她有時被形容為首個非裔美籍的芭比。不過,她是以高加索人種Francie娃娃的模具製造,除了深色皮膚外沒有正確種族相貌。1968首次登場的克莉斯堤,通常被視為首個芭比系列的非裔美籍娃娃。[9] 黑人芭比和拉丁美裔人芭比在1980年開始在市場發售。

  • 在1997年美泰兒與Nabisco合作聯合推銷芭比與Oreo曲奇。Oreo Fun Barbie被推銷成小女孩可以在課後玩及與她分享「美國最受歡迎曲奇」的娃娃,美泰兒依照慣例推出白人和黑人版本的玩偶。批評指在非裔美籍社區中,Oreo是具貶義的名稱,形容似該種曲奇的人:外表是黑人,但內心似白人。這種娃娃在市場上不成功,而美泰兒收回未售出的存貨,引起收藏者的興趣。[10]

  • 1997年5月美泰兒推出坐在粉紅色輪椅中的娃娃Share a Smile Becky。華盛頓州塔科馬一名患腦麻痺的十七歲高中學生Kjersti Johnson指出,該娃娃無法進入芭比玩偶屋中的升降機,後來美泰兒公布未來會重新設計玩偶屋以配合該玩偶。[11]

  • 2005年12月英國巴斯大學的Dr. Agnes Nairn發表一份研究報告,提出女孩通常經歷一個討厭芭比的階段,她們用不同刑罰對待芭比,包括斬首和將娃娃放進微波爐。他表示,否定芭比猶如一個否定自己過去的儀式。[12][13]

  • 美國網站Rehabs.com在2013年公布「Is Barbie Body Possible?」的研究報告。發現芭比的頭圍會比美國一般女性大2吋,而頸部卻比真人長1倍、細6吋。依照這個比例算來,芭比的頸部不可能支撐頭部。她的16吋小蠻腰僅比頭圍小4吋,空間只夠放半個肝和少少幾吋腸道。如果芭比娃娃是活生生的女孩,她超細的6吋腳踝將無法支撐軀幹和大頭,必須得靠四肢爬行。[14]


戲仿和訴訟


芭比時常在流行文化中被提及並且成為戲仿的目標,部分例子包括:


  • 在西元1997年丹麥流行舞蹈團體 Aqua 發行了一首名為 Barbie Girl 的歌曲. 當中的歌詞包括了「You can brush my hair/Undress me everywhere(你可以梳我的頭髮,並隨處脫掉我的衣服)」,並且使用了近似芭比的粉紅標識。美泰兒公司抗議這已經構成了商標侵害,並且於西元1997年11月11日提出誹謗訴訟。這場美泰兒與MCA唱片公司的訴訟在經過多次的法庭爭辯後,最後在2002年七月被駁回不予受理。[15]


  • 日產汽車在一個九十年代初的廣告中,因為使用了與芭比和肯類似的玩偶為角色,在廣告裡,芭比因為受跟GI Joe相似的玩偶所駕駛的汽車引誘,留下肯在玩偶屋,而坐上了GI Joe的汽車。這個廣告在1997年引起另一件訴訟,最後美泰兒在侵犯版權的訴訟中敗訴。

  • 《週末夜現場》曾播放芭比廣告的戲仿,宣傳虛構的歹徒芭比和2Pac肯玩偶。[16]

  • 《傑伊·萊諾今夜秀》播出虛構的「芭比冰毒實驗室」,挖苦芭比如何經常擁有「追上時代,或者在這個例子裡,追上社會現今問題」的事業。


  • Malibu Stacy 是 辛普森一家裡芭比的戲仿。在1994年 'Lisa vs. Malibu Stacy'一集中,麗莎為「Malibu Stacy滔滔不绝發表的性別歧視胡言」感到作嘔,令她推銷另一種玩偶「Lisa Lionheart」。

  • 1999年美泰兒控告美國猶他州藝術家湯姆·福賽斯,因為他創作了一系列名為「食物鏈芭比」的圖畫,最後美泰兒敗訴,並被要求支付180萬美元予福賽斯。[17][18]

  • 在2002年,法官否決對蘇珊娜·彼特的禁制令,她製作了身穿綁縛服裝的「地牢芭比」玩偶。否決原因為:「根據法庭的知識,美泰兒並沒有生產性虐待系列的芭比。」[19]


收藏


美泰兒估計全球有超過十萬位芭比的收藏者,其中九成為女性,平均年齡四十歲,每年購買超過二十個芭比,而四成五收藏者每年花多於一千元美金於購買芭比。早期的古董芭比在拍賣中是最高價的,當1959年原版芭比當時售三元美金,2004年十月原版芭比在eBay的價錢高達美金$3552.5。 [20] 在2006年9月26日,一個芭比在倫敦佳士得的拍賣會上以9000英磅售出,創下世界紀錄。售出的1965生產的「午夜紅」芭比,曾經是荷蘭女士Ietje Raebel及其女兒Marina私人收藏的四千個芭比之一。[21]


近年美泰兒出產多種特別為收藏者而設的芭比,包括瓷器版本,及以芭比作電視片集角色,如怪物家族(The Munsters)及星際爭霸戰
[22][23],此外收藏者系列亦有將芭比製作成不同種族[24]。2004年美泰兒在收藏者系列加入顏色等級(Color Tier)制度,根據娃娃的生產數量多少將芭比分成粉紅、銀、金及白金。 [25]



參考條目







  • 芭比動畫

  • 美泰兒

  • 肯尼

  • 玩具總動員3

  • 芭比症候群



參考書目



  • Lord, M.G., Forever Barbie: The Unauthorized Biography of a Real Doll. Paperback ISBN 0-8027-7694-9.

  • Rogers, Mary F., "Barbie Culture". Paperback ISBN 0-7619-5888-6.

  • Knaak, Silke, "German Fashion Dolls of the 50&60". Paperback www.barbies.de.

  • Beckham, Victoria (Foreword), John, Elton (Foreword), The Art of Barbie. Paperback ISBN 0-9537479-2-1

  • Essays, Guys'n'dolls: Art, Science, Fashion & Relationships. Paperback ISBN 0-948723-57-2



Notes





  1. ^ 存档副本. [2006-1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6-10-19). 


  2. ^ 【影片】運動畫刊泳裝 芭比娃娃插一腳,中央社,2014年2月13日


  3. ^ http://www.jewornotjew.com/profile.jsp?ID=334


  4. ^ http://www.oychicago.com/article.aspx?id=8004&blogid=132


  5. ^ [1]


  6. ^ 人氣勝芭比 芙拉娃娃穆斯林愛,中央社,2013年7月16日


  7. ^ [2]


  8. ^ [3]


  9. ^ 存档副本. [2011-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8-22).  已忽略文本“2011-08-22” (帮助) 存档副本. [2011-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7-20).  已忽略文本“2011-07-20” (帮助)


  10. ^ 存档副本. [2006-10-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10-12).  已忽略文本“2007-10-12” (帮助)


  11. ^ [4] 存档副本. [2006-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6-17).  已忽略文本“2007-06-17” (帮助)


  12. ^ [5]


  13. ^ [6]


  14. ^ 頭大身小 芭比變真人得學狗爬,中央社,2013年4月14日


  15. ^ [7]


  16. ^ [8]


  17. ^ [9]


  18. ^ [10]


  19. ^ [11]


  20. ^ [12]


  21. ^ 存档副本. [2006-1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3-31). 


  22. ^ [13]


  23. ^ [14]


  24. ^ [15]


  25. ^ 存档副本. [2006-11-16].  已忽略文本“2008-08-28” (帮助)




外部連結




  • The Official Barbie Website — Owned By 美泰兒

  • New York Times: "The Barbie Way of Knowledge" by Dave Cullen

  • Washington Times: "Religious police take after Barbie" by Paul Martin

  • St. Petersburg Times Floridian: "The doll that has everything - almost", an article about the "Muslim Barbie" by Susan Taylor Martin

  • Salon.com: "The Littlest Harlot" by Tracy Quan


  • "Renaissance Woman: Artist, Inventor, Developer" -- interview with an ex-Barbie designer first published in Fashion Doll Quarterly

  • Barbie:「我知錯,我不再毀林了!」 | 綠色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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