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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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军(Field Army,或譯野戰軍)是由若干个军或是师组成的军事单位,隶属于集团军群(Army Group)或方面军(Front, 苏軍)或大军区,指挥官为集团军司令,并且设立集团军指挥机关(如参谋部),集团军参谋长领导集团军司令部。陆军集团军为基本战役兵团,美國、苏联(俄罗斯)、中国在平时都有此编制,例如美軍駐韓部隊中的美國第八集团军。1949年前的国民革命军,长期有集团军的建制。在中華民國國軍中,將此級單位稱為「軍團」,「集團軍」則為Army之譯名。舊日本軍中的集團軍級單位稱「方面軍」,戰後日本自衛隊改稱「方面隊」。韓國陸軍的集團軍級部隊稱「野戰軍」(韓語中常簡稱「軍」)。
概要
集团军的编组中包括一定数量的战斗部队以及勤务部队,按照军事需要编组。集团军按装备、任务和编成,可分为野战集团军(西方国家军语),陆军集团军(中国军语)、诸兵种合成集团军(苏联军语)、近卫集团军、突击集团军、坦克集团军、机械化集团军、空军集团军、防空集团军、工程兵集团军(苏联二战时期编制)或是战略导弹集团军。
集团军的设立是由国家需要决定,编成部队数量是由所处地域,任务,敌方兵力决定。集团军是方面军(二戰日軍)的组成部分,也是在大规模战争中的重要指挥机构。
集团军司令官的军衔一般是上将或中将。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集团军是由陆军的军改编而来,其指挥员不称「集团军司令员」,而是称「集团军军长」,军衔为少将。
中國的集團軍,其實是軍級之單位,下轄幾個師與獨立旅,而西方的集團軍通常是下轄幾個軍。因此2013年《中国国防白皮书》官方英文版,陆军集团军译为combined corps。[1]
参考文献
^ "The Diversified Employment of China's Armed Forces"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4-11-17.,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3年4月发布。其中写道:"The PLAA mobile operational units include 18 combined corps, plus additional independent combined operational divisions (brigades), and have a total strength of 850,000. The combined corps, composed of divisions and brigades, are respectively under the seven military area commands (MACs)"
参见
- 集团军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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