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五年计划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五计划
National Emblem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svg

全称
第一个五年计划

起始年份
1953年

结束年份
1957年

经济指标

GDP年平均
实际增长率

9.3%

工农业总产值
增长率

18%(计划:14.7%)

起始年份
名义GDP

82 419 百万元

结束年份
名义GDP

106 929 百万元

第一个五年计划(亦称“一五”计划)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的从1953年到1957年发展国民经济的计划。该计划由中共中央周恩来、陈云主持制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成为了50年代后发展国家工业化的成功案例。 培养了大量的技术专家,产业工人,提高了国民收入,并且通过苏联和东欧技术的引进提高了解放军的现代化水平。




目录






  • 1 基本任务


  • 2 投资分配


  • 3 成就


    • 3.1 工业


    • 3.2 交通




  • 4 存在的问题


  • 5 参考资料


  • 6 参见





基本任务



  • 为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集中力量进行工业建设,其中包括苏联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设计的156个建设项目以及694个大中型建设项目。

  • 为建立对农业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发展部分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

  • 为建立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将资本主义工商业分别纳入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



投资分配


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指导思想是“把重点转到基本建设上来”。安排总投资766.4亿元人民币。其中基本建设投资427.4亿元,占总支出的55.8%;其它的339亿元占总支出的44.2%的投资中,还有相当大的部分用于基本建设所需的资源勘探、工程勘测、工程设计、器材储备等。


在基本建设投资中,工业部门的投资为248.5亿元,占58.1%。


钢铁工业安排投资34.52亿元,实际完成投资37.93亿元。有色金属工业安排投资19.91亿元,实际完成投资18.45亿元。



成就




鞍山鋼鐵公司





宝成铁路陽平關站





武漢長江大橋




苏联专家妮娜·波尔达芙车瓦指导大连铁路分厂工作


计划所规定的建设任务,于1957年底完成。建立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对个体农业、手工业以及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基本确定。



工业





  • 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

  • 钢铁7项

    • 鞍山钢铁公司

    • 武汉钢铁公司

    • 包头钢铁公司

    • 本溪钢铁公司

    • 富拉尔基特殊钢厂

    • 吉林铁合金厂

    • 热河钒钛矿



  • 有色金属13项

    • 抚顺铝厂

    • 哈尔滨铝加工厂

    • 吉林电极厂

    • 株洲硬质合金厂

    • 洛阳铜加工厂

    • 杨家杖子钼矿

    • 白银有色金属公司


    • 江西大吉山钨矿1958年建成投产


    • 江西西华山钨矿1960年建成投产

    • 江西岿美山钨矿

    • 云南锡业公司

    • 东川铜矿

    • 会泽铅锌矿





交通


建成了4000公里铁路,10000公里的干线公路。



  • 武汉长江大桥

  • 宝成铁路

  • 鹰厦铁路



存在的问题



  • 1958年出现的全局性冒进,造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紧张。

  • 对个体农业、手工业以及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快,留下了后遗症。

  • 在一些企业,官僚管理取代了原本的专业经营者,为后来的计划经济的官僚化和僵化埋下了隐患。



参考资料


  • 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年—1957年)


参见


  • 中国五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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