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五年计划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 ||
---|---|---|
一五计划 | ||
全称 | 第一个五年计划 | |
起始年份 | 1953年 | |
结束年份 | 1957年 | |
经济指标 | ||
GDP年平均 实际增长率 | 9.3% | |
工农业总产值 增长率 | 18%(计划:14.7%) | |
起始年份 名义GDP | 82 419 百万元 | |
结束年份 名义GDP | 106 929 百万元 |
第一个五年计划(亦称“一五”计划)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的从1953年到1957年发展国民经济的计划。该计划由中共中央周恩来、陈云主持制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成为了50年代后发展国家工业化的成功案例。 培养了大量的技术专家,产业工人,提高了国民收入,并且通过苏联和东欧技术的引进提高了解放军的现代化水平。
目录
1 基本任务
2 投资分配
3 成就
3.1 工业
3.2 交通
4 存在的问题
5 参考资料
6 参见
基本任务
- 为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集中力量进行工业建设,其中包括苏联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设计的156个建设项目以及694个大中型建设项目。
- 为建立对农业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发展部分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
- 为建立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将资本主义工商业分别纳入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
投资分配
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指导思想是“把重点转到基本建设上来”。安排总投资766.4亿元人民币。其中基本建设投资427.4亿元,占总支出的55.8%;其它的339亿元占总支出的44.2%的投资中,还有相当大的部分用于基本建设所需的资源勘探、工程勘测、工程设计、器材储备等。
在基本建设投资中,工业部门的投资为248.5亿元,占58.1%。
钢铁工业安排投资34.52亿元,实际完成投资37.93亿元。有色金属工业安排投资19.91亿元,实际完成投资18.45亿元。
成就
计划所规定的建设任务,于1957年底完成。建立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对个体农业、手工业以及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基本确定。
工业
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
- 钢铁7项
- 鞍山钢铁公司
- 武汉钢铁公司
- 包头钢铁公司
- 本溪钢铁公司
- 富拉尔基特殊钢厂
- 吉林铁合金厂
- 热河钒钛矿
- 有色金属13项
- 抚顺铝厂
- 哈尔滨铝加工厂
- 吉林电极厂
- 株洲硬质合金厂
- 洛阳铜加工厂
- 杨家杖子钼矿
- 白银有色金属公司
江西大吉山钨矿1958年建成投产
江西西华山钨矿1960年建成投产- 江西岿美山钨矿
- 云南锡业公司
- 东川铜矿
- 会泽铅锌矿
交通
建成了4000公里铁路,10000公里的干线公路。
- 武汉长江大桥
- 宝成铁路
- 鹰厦铁路
存在的问题
- 1958年出现的全局性冒进,造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紧张。
- 对个体农业、手工业以及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快,留下了后遗症。
- 在一些企业,官僚管理取代了原本的专业经营者,为后来的计划经济的官僚化和僵化埋下了隐患。
参考资料
- 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年—1957年)
参见
- 中国五年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