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視臺灣監察御史
巡視臺灣監察御史,簡稱巡臺御史。為臺灣清治時期的1722年-1769年期間,設置於臺灣的監察御史。18世紀,臺灣行政區劃為臺灣道,而與其他省道相同,巡臺御史通常為滿人及漢人各一。
監察御史為清朝監察機關官職。巡臺御史職品等為從五品文官,品等雖比臺灣道道員的正四品低,不過官小權重。不僅可對臺灣道所屬違法官吏進行彈劾,也可由皇帝賦予直接審判臺灣道所屬行政官員之權利,除此亦可在監察過程中對臺灣地方行政所存在的弊端上奏,其體制性質類似中華民國政府現今的監察院。
1722年開始派任的巡臺御史,初期以赴任派實為原則,也就是留臺者必須等接任者方能卸任。1751年起,改「著三年,事竣即回,不必留駐候任」。1769年,巡臺御史裁撤。
歷任
黃叔璥:1722年,巡臺御史。(與吳達禮共任)
吳達禮:1722年,巡臺御史。
禪濟布:滿洲人
丁士一:漢人- 景考祥
- 汪繼璟
- 索琳
- 尹秦
- 赫碩色
夏之芳:1728年,台灣御史兼學政。- 奚德慎
李元直:1730年,巡臺御史,兼提督學政。- 高山
- 覺羅柏脩
林天木:1733年,以御史巡視台灣,兼理學政。- 圖爾泰
嚴瑞龍:1735年,任巡臺御史。- 嚴瑞龍
- 白起圖
- 單德謨
- 諾穆布
楊二酉:1739年,任巡臺御史。- 舒輅
張湄:1741年,巡臺御史,兼理學政。- 書山
- 熊學鵬
六十七:1743年,巡臺御史。任內命畫工繪製《番政采風圖》- 范咸
- 伊靈阿
白瀛:1746年,巡臺御史。- 書昌
- 楊開鼎
- 立柱
錢琦:1751年,巡臺御史。- 官保
- 李友棠
- 宗室實麟
- 湯世昌
- 永泰
- 李宜青
- 明善
- 朱丕烈
- 喀爾崇義
- 王顯曾
- 覺羅圖思義
- 孟邵
- 塞岱
- 雷輪
參考文獻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