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群
都市圈(又稱城市圈,港澳台称都会区)是指以中心城市为核心,向周围辐射构成城市的集合區域。城市群的特点反映在城市之间经济的紧密联系、产业的分工与合作,交通与社会生活、城市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相互影响。
目录
1 定義分歧
1.1 臺灣
1.2 中国大陆
1.3 香港
2 组团式城市群
2.1 城市内部的城市群
3 各地實例
4 参考文献
5 參見
定義分歧
臺灣
在同一區域內,由一個或一個以上之中心都市為核心,連結與此中心都市在社會、經濟上合為一體之市、鎮、鄉(稱為衛星市鎮)所共同組成之地區,且其區內人口總數達三十萬人以上。
中国大陆
“城市群”(城市圈)为中国大陆自1990年代以后常用的地域经济用语,之前常直接借用日文“都市圈”(都市群)来表示同一概念,日文“都市圈”即英文Metropolitan Coordinating Region之含义,北美地区的Metropolitan Area,中文译作“大都会”或“都会区”,概念上和“都市圈”、“城市圈”表示的意义相同或相近。
香港
根據香港政府的定義,香港的都会区指香港島(及鄰近島嶼)、九龍半島和荃灣新市鎮(即葵青區及荃灣區扣除馬灣和北大嶼山外的地區)。
新界地區如沙田區、大埔區、北區、西貢區、元朗區、屯門區、離島區以及屬於荃灣區的馬灣及北大嶼山並不是香港的市中心,因此不算是香港的都会区。
组团式城市群
中国大陆推出的《(2003-2004)中国城市发展报告》提出“組團式城市群”概念,其定义是由大中小城市“结构有序、功能互补、整体优化、共建共享”的镶嵌体系,体现出以城乡互动、区域一体为特征的高级演替形态。在水平尺度上是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不同结构之间相互联系的城市平面集群,在垂直尺度上是不同等级、不同分工、不同功能之间相互补充的城市立体网络,二者之间的交互作用使得规模效应、集聚效应、辐射效应和联动效应达到最大化,从而分享尽可能高的“发展红利”,完整实现区域发展动力、区域发展质量和区域发展公平三者在内涵上的统一。
按照这个定义,中國大陸正在形成的长江三角洲经济圈、珠江三角洲经济圈和環渤海經濟圈这三大经济圈,台灣西部走廊、日本三大都市圈和北美四大都会区均属于“组团式城市群”。
城市内部的城市群
这一形态被直接称为组团式城市,典型例子有重庆市和武漢市。
各地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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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參見
- 都市雇用圈
- 全球城市
- 都市地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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