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胜
刘长胜(1903年-1967年1月20日),中国山东海阳人,中华全国总工会的高级领导人。
生平
1922年,刘长胜在苏联海参崴当工人,随后加入苏联共产党;1927年担任海参崴码头工会主席;1931年在伯力远东边疆党委会任指导员,兼新文字委员会主任;1933年赴莫斯科国际列宁学院学习。1935年奉命回国,并抵达延安,出任中华全国总工会西北执行局主任。1937年,先后任中共江苏省委委员、组织部长、省委副书记和上海工人运动委员会书记。1942年抵达淮南抗日根据地,出任中共中央华中局城市工作部副部长、部长。1945年当选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候补中央委员。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担任中共中央上海分局副书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担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三书记、上海市总工会主席、中共中央华东局常委、工委书记、华东军政委员会劳动部部长等。1953年后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七届执委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在中共八大上当选为中央委员。他在文革期间遭受迫害,1967年1月20日在北京逝世,1979年平反[1]。
参考文献
^ 刘长胜故居:一幕中共上海地下组织的斗争史. [2011-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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